民法典“慈母般眼神”注视着每个人的一生,从出生、结婚生子、到暮年,从合同签订履行、房产物权、婚姻家庭,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以来,经济蓬勃发展。企业家作为财富创造的主体,与身边四种人的关系是否良性,直接影响财富的创造、守护与传承。
6月30日下午,IfFP财富管理专业培训中心特别邀请大成律师事务所单训平律师,为大家带来【企业家四个维度的法律风险管控】线上讲座,单律师将结合公司治理、婚姻继承家事纠纷处理、财富管理与传承规划的经验,以企业家与身边四种人的关系为视角,就民法典要点为大家带来深入浅出的实务分享。
01
企业家与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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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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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PPT
针对企业家与合伙人利益关系,单律师就大家关注如何辨析、约定出资比例、投票权、控制权、收益分配权等眼花缭乱的诉求做了精彩分享。
同时针对大家比较困惑的33%与34%的投票权有什么区别也做了讲解,因为有些公司规定是要超过2/3的票数才能通过一些章程,因此这相差的1%就非常重要。
同时针对谁担任法定代表人、谁有权代表公司也做了讲解。在人和章分离情况下,例如出现新旧代表人更迭时,在工商登记中的原代表人、和在公司通过有效的股东决议形成新的法定代表人之间,新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原代表人应按公司章程归还相应权力、公司执照、公章等。
02
企业家与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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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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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PPT
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以房抵债有效吗?
股东的那些责任,有限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你清楚吗?
针对以上问题,单律师先和大家解释股东的责任通常是有限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资产承担责任,不波及股东其他个人资产。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地位,涉及债务问题则需要承担相应债务。
如果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将股权进行折价转让。但是,这是担保还是股权转让这点是要识别的。需要对股权进行评估清算,如果价值高于债务,则余额差价要归还债务人。
03
企业家与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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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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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律师主要从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做简单说明,包括员工个人信息保护、核心人才竞业限制案例等。同时也针对大家关注的核心人才激励及制衡做了补充。针对一些员工培训金额大、培训周期长的案例,建议在用工合同上进行约束和说明。不然公司的主张有可能超过一年时效而丧失胜诉的机会。
04
企业家与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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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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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PPT
如何避免配偶“被负债”、投资收益有哪些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财富传承的影响……这些问题,几乎是每家公司的内部问题。尤其当当网的“庆俞年”之争,更是将婚姻风险对公司管理、股权分割等影响为大家敲响警钟。
关于大家关注的投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单律师表示,一些财产性资产,如股权进行相应转让后的分红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还要看资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划分的。比如婚前有10%股权值100万,在婚后升值到300万,则增值的200万是认定为共同财产。
关于财富传承规划,单律师特别强调遗嘱的作用。现在订立遗嘱越来越普遍,而且呈年轻化,是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有效、必不可以少的工具。虽然公证遗嘱在时间效率上不具备优势,但它的有效性是非常高的,建议有条件还是要订立公正遗嘱。
单律师最后总结到:在公司和家庭经营状况好时,应多做一些防范性工作。现代生活,离婚是对家庭财产造成最大影响的因素之一,包括没有规划就把所有财富交给二代,万一二代离婚时,对企业和家族都是很大的打击。除了遗嘱,也可以借用一些工具,如参考沈殿霞通过信托的方式,她女儿在35岁之前只能领取基本生活费,在今年满35岁终于可以拿到整笔遗产。因为一般人都要经过一定生活阅历后,才能对财富有比较好的把握和理解,未成年人一下子拿到太多的财富,对他的人生来说不一定是祝福。
05
互动问答
Q:有些公司的法人是找无关人挂名的,这样公司如果出问题了,是主要追究这个法人,还是会追究实际的负责人?
A:要看公司实际情况,实际负责人肯定脱不了关系。但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他是负责人,例如公司的一些签署文件等。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公司作为失信人,会波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此找挂名人则让真正的管理人不会出现在一些判决公告上,这样会影响他再成立公司或是担任董监高等角色。
Q:现在很多小微企业采用的是灵活用工,这种劳动关系,企业家需要注意些什么,有什么风险?
A:灵活用工不是法律术语,一般有几种情况,一种是让员工自己注册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用小时工,这对用工单位风险比较低,因为小时工的社保是自己交,这样可以减免企业社保成本;还有一种情况是2家公司共用一批员工,但劳动关系还是要隶属签署劳动合同的这家,只是短期借调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公司之间通过协议来约定相关义务。
线上讲座
Q:遗嘱在什么时候做合适,现在创业者也越来越多,初期创业者是否也需要做?做遗嘱的时候一定需要去公证处办理?
A:只要达到18岁,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资产都建议立遗嘱,遗嘱和年龄关系不大,和财富关系很大。
Q:今天的讲座,明白了一个基本道理,那就是不要做亡羊补牢的事情。谈到很多关系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请问单律师,客户聘请律师从什么时候开始介入为宜,提供相对应的法律顾问服务是可以做好未雨绸缪?
A:我举个例子吧。有些公司还没拿到营业执照,就开始找律师顾问,针对公司股份协议、表决权、利益分配等安排开始准备。早一些请专业律师介入当然是最好的。就像你在路边随意停车被罚200,早知道不如交20块钱停车费;还有就是走天桥有护栏和没有护栏,会决定大家敢不敢走。法律规划就像这20块的停车费,以及护栏,让你知道边界在哪,风险在哪。风险肯定会有,我们不能消灭风险,但我们可以管理风险,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去寻求利益更大化的确定性。
直播平台互动
06
活动最后,IfFP瑞伯职业技能培训(上海)有限公司主持人钟经理特别感谢单律师的精彩分享和大家的线上参与。
法律与每个人、每个企业息息相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才有可能抵抗更多潜在风险。这种专业的事由单律师这种专业的人来解决。
而我们普通人,更多要通过专业、系统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从而保障、保全财富、人生安全,在需要咨询服务时,也能找对人和机构,这也正是我们中心的使命。因此,我们的很多财富管理证书课程,除了设置理财、投资学习主题,也安排法律、税务、个人软实力等大家平时不太了解,但实际上是会影响生活的主题。
中心最近也在邀请很多律师、税务、财富管理领域的专家老师,继续和大家分享个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财富管理、企业经营、财富传承等问题。7月7日我们特别邀请了税务专家孙洋老师,为大家带来【家族财富传承的税务安排】,大家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视频号或咨询我们的课程顾问了解、报名。
谢谢大家,我们下次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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